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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科技工程学校校内资助实施方案(暂定)

发布者:安宗权     审核人:萧晟     [发表时间]:2023-12-11     [浏览次数]:

为健全我校资助政策体系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5%的比例及时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用于学生资助工作。结合我校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,我校校内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校内困难补助、校内奖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,特制定校内资助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成立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

组  长:萧  晟   周自宝

副组长:张厚波   黄正锋   安宗权

成  员:石  磊   戴  俊   陈帮强   黄田宝

李培国   黄学春   徐  平   曹贤宏

二、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

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隶属学校总务处。资助管理中心系学生资助管理的办事机构,负责组织、管理、协调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评审工作。

三、资助对象、项目经费比例

1.资助对象

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品学兼优的学生

2.校内资助项目经费比例  

(1)校内困难补助     40%  

(2)校内奖学金      30%  

(3)校内勤工助      30%

四、资助工作流程

工作程序包括个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公示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、学校认定公示、上报发放等环节。

五、实施办法

1.校内困难补助

(1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《校内困难补助申请表》,经班级评审公示无异议可获得相应困难补助。

(2)孤儿减免住宿费和书本费。

2.校内奖学金

(1)奖励勤奋刻苦、好学上进、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。上学期班级综合成绩第一名奖励100元,第二名奖励80元,第三名奖励50元。(获奖依据为经教务处盖章的班级综合成绩名次表)

(2)获市级“三好”“优干”等荣誉称号的学生每生奖励200元;获县级“三好”“优干”等荣誉称号的学生每生奖励100元; 获校级“三好”、“优干”等荣誉称号的学生每生奖励50元; 以上不重复授奖。(获奖依据为学校各部门提供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文件)

(3)县级技能大赛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每生分别奖励300元、200元、100元;在校级技能大赛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每生分别奖励100元、80元、50元。技能大赛同一项目,同一人享受最高奖项,不重复授奖。(获奖依据为学校各部门提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文件)

(4)在校内运动会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每生分别奖励100元、80元、50元;在县级运动会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每生分别奖励200元、150元、100元。运动会同一项目,同一人享受最高奖项,不重复授奖。(获奖依据为学校各部门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文件)

(5)在本学期教寝室评选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教室分别奖励800元、400元、200元,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寝室分别奖励500元、300元、100元。(获奖依据为学生处提供的评选结果材料)

3.勤工助学

学生可以在学校申请勤工助学,一经录用,根据勤工助学岗位及分工不同,可获100-400元勤工助学金。(由相关部门提供勤工助学申请表等材料)

六、相关要求

校内资助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,申报材料(申请表、电子档统计表等)交到曹丽萍老师处,预期不报视为放弃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11月29日